江苏大丰港区获批进境肉类水果指定监管场地

 

      近日,记者从盐城海关获悉,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第286号《关于同意在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进境肉类、水果指定监管场地》的批复,大丰港区进境肉类、水果指定监管场地通过海关总署考核验收,标志着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正式具备肉类、水果进口功能。作为盐城首个进境肉类、水果指定监管场地,此次成功验收,将进一步优化我市口岸资源配置,提升我市口岸综合实力。

 

      据了解,大丰港区保税物流中心占地面积0.43平方公里,总投资6亿元,于2017年12月20日封关运营。为更好地发挥大丰港一类口岸功能优势,填补江苏中部地区无进境肉类及水果指定监管场地的空白,打造沿海地区进口肉类及水果冷链集散基地。于2019年6月份在已建成投入运营的大丰港保税物流中心进口冷链食品查验区的基础上,申报盐城港大丰港区进境肉类及水果指定监管场地。

 

       盐城港大丰港区集装箱码头作为进境肉类及水果停泊装卸指定专用码头,整合大丰港保税物流中心内已建进口食品冷链查验区及储存冷库、冷链专用场地及监控信息化系统,进境肉类和水果指定监管场地统一规划建设将实现多种监管场所分类监管到多合一集约化监管,有利于监管流程创新,优化海关人员岗位设置,大大整合了监管资源。充分发挥监管资源的集聚效应,推进综合执法,形成管理合力,提高管理效能。

 

       江苏大丰港保税物流中心是盐城港大丰港区进境肉类和水果指定监管场地的经营主体。进境肉类和水果两个指定监管统一规划建设,以一个管理主体进行统一管理,合并进境肉类和水果企业管理部门,减少企业管理风险;集中统一调配装卸设备,为肉类和水果同时提供装卸服务,减少企业设备重复投资,使设备得到高效利用;优化配备人员岗位,对进境肉类和水果两个指定监管场地需要配备的人员岗位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对重复或相近的岗位可合并利用,减轻企业用工成本;统一规费标准,为同时有肉类和水果需求的进口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