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陕西多地“严打”猕猴桃早采早收

   近日,四川都江堰市猕猴桃协会联合都江堰猕猴桃质量安全联盟共同发布《关于抵制早采早收,规范2020年猕猴桃采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发布之日起至7月底,协会将组建科技服务站每周开展猕猴桃成熟度检测,8月初至8月10日前,每天开展成熟度检测。

  都江堰市猕猴桃协会将根据检测数据,在8月10日前,确定今年猕猴桃采收期。凡在确定的采收期前进行的采收,均视为早采早收违规行为。

  近年来,一些不良商贩采取高价诱导方式,唆使部分果农早采获取货源,导致低质果充斥市场,严重影响了猕猴桃产业的健康发展。

  除都江堰外,近期,蒲江县、邛崃市以及陕西周至县等猕猴桃主产区也已陆续发布禁止猕猴桃早采早卖的通知。

  目前,蒲江县已确定今年猕猴桃主要品种的适采期与采摘标准如下:

  红阳:8月中旬或可溶性固形物≥6.5%;

  东红:9月上旬或可溶性固形物≥6.5%;

  金艳:10月中旬或可溶性固形物≥8%。

  蒲江对于违法违规使用投入品和恶性早采、早储、早售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将相关主体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享受各项政策支持补贴。

  陕西周至则出台实施方案,禁止猕猴桃早采早卖,生果上市。禁止时间从今年七月初到八月底结束,在此期间,各猕猴桃种植户不得早采早卖,各猕猴桃贮藏企业不得收购生果入库,各果商、电商、微商不得违规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