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智利水果冷藏船运输检疫要求的公告》

    1月2日,中国海关总署于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进口智利水果冷藏船运输检疫要求的公告》(2019年第1号),明确要求采用“冷藏船运输”的水果只能来自于智利27.2 km实蝇管制区以外,且必须在独立的船舱内装运,同一船舱不得装载出口到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水果,所在船舱在到达中国口岸前不得打开,只能在中国境内指定口岸卸货,但允许多个口岸分批卸货。

    该要求指出,采用“冷藏船运输”方式进境的智利水果是指获得中国检疫准入的水果。智利农牧局按照议定书要求对输华水果进行检疫、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内标注“冷藏船运输”方式(chartered reefer ships)、运输路线、船舱号和托盘号。

    包装方面,每个托盘或托盘内每箱水果要具有足够防止有害生物再感染的措施。智利农牧局对水果检疫合格后,必须用最大孔径小于或等于1.6 mm的网眼薄膜(防虫网)覆盖住每个托盘(内包装使用密封袋或孔径小于或等于1.6 mm网袋的水果除外);每个船舱内所装载的水果托盘信息应在植物检疫证书及其附件上注明。

    公告同时要求,采用“冷藏船运输”的水果只能来自于智利27.2 km实蝇管制区以外地区,一旦装载港口被划入27.2 km实蝇管制区,则该港口不得用冷藏船装载输华水果;采用“冷藏船运输”的水果必须在独立的船舱内装运,同一船舱不得装载出口到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水果,且所在船舱在到达中国口岸前不得打开,只能在中国境内指定口岸卸货,但允许多个口岸分批卸货。